出警一定要帶執法記錄儀基層領導,也一直強調執法記錄儀的重要性但很多民警在出警時還是犯懶,不開記錄儀或者,錄制的視頻不好好保存。
案例一:網友舉報蘭州交警執法不公事件
2017年9月14日,網上傳播熱議“蘭州交警支隊執法不公”的相關視頻,視頻中的事情是今年4月的,一貨車司機稱駕駛原廠貨車,被蘭州交警認定加裝了翻牌器,對司機罰扣12分,司機將交警告上法庭。網友又像往常一樣,聽完爆料人一方言辭,就沒長大腦一樣,開始攻擊蘭州交警,結果這名誣陷警察的人萬萬沒想到,當時執法警察拍攝的視頻,四個月之后,依舊保存的好好的。今天,蘭州交警放出了執法記錄儀視頻,現在好了,除了之前的處罰,又加了一條更重的罪名,故意捏造事實詆毀機關
案例二:河北張家口草原天路“騾子碰瓷”事件
2017年8月,一則“張北草原天路騾子碰瓷”的消息引發熱議。該網友發微博稱,在張北草原天路游玩時,被一頭騾子的主人以騾子受驚嚇為名“遠距離碰瓷”,讓其終賠付了4500元。警方不作為、當地村民蠻橫無理……網友一邊倒,開始攻擊河北張家口當地警方,然而,警方發布了情況通報和當時的出警執法記錄儀視頻……
案例三:2017年6月江西贛州誣告交警事件
一名司機,舉報9個月前,交警查處他的違法行為后,索賄200元,振振有詞,義憤填膺!說的和真的一樣,結果,9個月前的執法儀視頻,竟然還在,于是……
以上僅僅列舉了3個例子,而近些年發生的類似事件,真的太多了。
記住,輿情發生不可怕,要想輿情反轉,要想讓無知的網友清醒,要想打造謠者和無良媒體的臉,一定要有現場執法記錄儀視頻!
現在的執法對象,和以前可不一樣。會編造,會誣陷,會誣告,會無賴非法上訪鬧事,會錄音錄像,會掐頭去尾剪輯視頻,會惡人先告狀會找媒體找律師炒作,還會上網發微博
所以,警察執法,一定要記住只要執法,必開執法記錄儀
鼎信智慧科技公司的穿戴式移動視頻監控設備也叫“執法儀”,是面向移動執法、辦公作業、生產等領域應用而設計的一款小型便攜佩戴式的智能監控設備,設備集攝像、拍照、錄音、遠程對講、定位等于一體,能夠實時記錄事實,無障礙還原當時場景。外觀采用一體化成型技術,殼體采用工業級ABS阻燃材料,堅固耐摔,可對抗強力沖擊。設備具備同步錄音錄像功能,能夠及時收集、記錄各類事件現場處置情況,屬于便攜式執法取證設備。